懷孕婦女運動須知
新店耕莘醫院婦產部主任 張正坤
在今年初美國婦產科協會對婦女在懷孕期間運動的影響評估一文中指出,孕婦在懷孕期間,生理上的改變可
可能會影響其從事某些運動的安全性,當孕婦擬定自身的運動計劃時,需考慮誘發內科及產科方面疾病的危
險性。
對沒有內科及產科併發症疑慮的孕婦而言,維持每週三次,每次三十分鐘的適度運動,對孕婦的身心健康
都有助益。尤其對罹患妊娠糖尿病和病態性肥胖的孕婦來說,運動更是重要。美國糖尿病協會也同意運動對
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婦,是一項有效的輔助性治療。
懷孕期間,孕婦心臟及血液循環的變化是影響運動或休息的一大因素,平躺的姿勢易妨礙孕婦本身的靜脈
回流,因而減少心臟血液輸出及引起低血壓的情形產生。因此在懷孕14週後,孕婦應盡量避免平躺及站著不動
的姿勢。當孕婦從事運動健身時,先要仔細評估該項運動的潛在危險,對容易跌倒或容易導致腹部受傷的
活動應不予考慮;例如孕婦從事籃球、足球、曲棍球等易產生推擠碰撞的活動時,容易引起孕婦及胎兒受傷。
同樣的,在騎馬、滑雪、打壁球等運動的過程中容易跌倒,亦不合適。而目前在台灣漸漸蔚為風潮的潛水活動,
在整個懷孕過程中都應避免參與,因為該項活動會增加腹中胎兒產生減壓病的危險性。一般來說,在海拔兩千
公尺以下的山上運動是安全無虞的,但若有高山症的情形產生則應立即停止運動,並儘速下山看醫生。截至目
前為止,尚無運動引起的高溫會產生畸形兒的報告。
當孕婦患有下列疾病:如心肺疾病、子宮頸閉鎖不全、多胞胎懷孕而有早產疑慮、懷孕期間持續出血、前置
胎盤、有流產及早產危險、破水、妊娠高血壓時應絕對禁止運動。此外,如嚴重貧血、心率不整、氣喘、體重
過輕(BMI<12)、病態性肥胖、胎兒生長遲滯、高血壓或甲狀腺控制不良、有嚴重煙癮者,則在相對禁止運動之
列,應在醫師評估之下,謹慎進行運動。
除了選擇適當的運動外,孕婦的運動量也應拿捏得宜。根據調查發現,運動過度、營養與熱量攝取不足或從
事需要長時間站立的工作的孕婦,其腹中胎兒發生早產或生長遲滯的機會均會增加。本身為運動員的孕婦,在
沒有懷孕併發症的情形下,可以維持原來的運動,但須與產科醫師諮商,對運動做出適當的修正。至於懷孕前
習慣久坐不動而沒有養成運動習慣的孕婦,在懷孕過程中突然開始運動,也有一定的風險性。應事先與醫師溝
通,經評估後再循序漸進。
孕婦除了在懷孕過程中,應該選擇適宜的運動,以增進自身的健康外,在生產後,也應慢慢開始進行產後的
運動,適當的產後運動有助於舒解產婦的身心壓力,並降低罹患產後憂鬱症的機會。(作者為新店耕莘醫院婦
產科主治醫師同時亦擔任陽明醫學大學臨床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