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打了德國麻疹疫苗,怎麼辦?
德國麻疹是一種經由空氣傳染的病毒性疾病,其潛伏期約2-3周,病人感染後可能會有輕微的發燒、倦怠感,約七成的病人會有丘疹樣的紅斑從臉部蔓延到軀幹和四肢,這些獨立而不融合在一起的紅疹約三天後便會漸漸退去,耳後及後頸淋巴腺也可能會有腫大的情形產生。病人在出疹前一周到出疹後五天會有傳染性。然而也有將近1/4受到德國麻疹感染的病人並未出現症狀,以致在診斷上需以血清檢查加以佐證,當G免疫球蛋白上升四倍或驗出M免疫球蛋白就表示已受到感染。
懷孕12週內的孕婦若感染德國麻疹病毒,有80﹪的腹中胎兒會有先天感染的現象,尤其如果孕婦是在懷孕4週內受到感染,胎兒畸形的比例更會高達50﹪,常造成的胎兒後遺症有先天性白內障、青光眼、小眼症、開放性動脈導管、染色體異常等。因此在懷孕12週內感染到德國麻疹的孕婦,絕大部分會選擇以人工流產的方式終結懷孕,少部分則選擇以免疫球蛋白治療而留下胎兒。
但在門診也常遇到一些預備生育的婦女,因為未曾得過德國麻疹,所以在計畫受孕之前,自己先去醫療院所施打疫苗,然而卻陰錯陽差的在打了疫苗後不久,才驚覺自己竟然已經懷孕了,因而忐忑不安,不知該怎麼辦?
如果孕婦是在尚未察覺自己已懷孕的初期,施打了德國麻疹疫苗,該如何處置呢?以往關於德國麻疹接種的建議是接種三個月內應避免懷孕,然而根據美國疾病管制局最新的通告指出,婦女在施打德國麻疹疫苗後,受孕或考慮受孕的時間間隔,可從傳統的三個月縮減到一個月。因為在一般的情形下,在施打了減毒的德國麻疹疫苗後,進入體內的疫苗病毒會在一到四週內由咽喉部被排出體外。美國婦產科醫學會也指出在懷孕期間誤打了德國麻疹疫苗並不是人工流產的理由,因為疫苗中已減毒的病毒並不會傳染給腹中胎兒及其他子女。根據統計,從1989年至今有321位孕婦曾在懷孕12週內施打德國麻疹疫苗,在這些孕婦中並沒有人產下畸形兒。此外,在哺乳期間的母親也沒有不能施打德國麻疹疫苗的禁忌,因為病毒並不會因此而感染新生兒